什么是代表机构,具有法律地位吗?
代表处是外国公司在越南的一种商业存在形式,但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,并且不允许在越南直接开展营利性业务 - 只允许进行贸易促进、市场研究和交流活动。
那么代表处可以招聘人员吗?
是的——代表处仍然可以招聘为代表处业务服务的人员(行政人员、翻译、联络代表),代表处负责人可以与代表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。但范围和工作职责仅限于代表机构的职能范围(不得直接开展业务或进行盈利性销售)。
实践中出现问题
许多企业希望扩大在越南的销售和生产团队,但只设立代表处——这是法律限制,不能简单地通过招募更多人员到代表处来克服。
当需要超越代表处职能时的解决方案
- 如果您只需要额外的支持和行政人员:您仍然可以照常通过代表处招聘。
- 如果您需要人员进行业务、销售或生产活动:您应使用EOR服务在越南合法雇用人员,或着手建立具有完整业务功能的子公司。
实用建议
企业在扩充队伍前应明确代表机构的职能边界,避免实际经营超出允许范围,导致被罚款或吊销代表机构执照的风险。
代表处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开具发票吗?不能。这是代表处的核心限制——所有直接盈利的业务活动都需要通过越南的法人实体(子公司)或通过EOR单位/合作伙伴进行。
从代表处转为子公司难吗?从程序上来说,是一个设立新业务的过程,而不是直接“升级”;企业需要准备投资文件,并在转型时能够保留现有人员。